图书、期刊阅览室管理制度

 

一、期刊阅览室的期刊均实行开架阅览,自取自阅的管理方法,阅后请放回原处。

二、期刊阅览室的资料是医院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可缺少的宝贵资源,敬请同志们给予重视和爱护,不得在刊物上做标记、批注、污损、折页、撕页。

三、图书、期刊是国家财产,全院职工均有使用权力和爱护图书的责任,遗失、损坏按赔偿办法处理。图书、期刊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如下:

(一)外文图书、期刊按原价的3-5倍赔偿,包括原版外文期刊。

(二)中文图书、期刊按原价3-5倍赔偿。

(三)百科全书及字(辞)典丛书及袖珍书按4-10倍赔偿。

(四)拖延赔偿者,超过一个月本馆在其工资中扣除,事先不再征求本人意见。

(五)遗失图书赔偿复得原书后,必须交还图书馆,凭赔偿款收据(财务收据)办理退款手续。

(六)凡本院职工一律凭借书证借阅,严禁代替他人借书。

(七)借阅册数,每人限借3册,还一册,借一册,不还不借,借阅期限为一个月,可续借一个月。

(八)字(辞)典及本年杂志谢绝外借。

(九)图书阅览室禁止携带食物和易燃品入内。

(十)请自觉保持阅览室整洁,安静,禁止喧哗、吸烟。

(十一)阅览室开放时间:

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-11:00   下午13:30-16:00

周四上午整理图书及采购   下午13:30-16:00

周六上午8:30-11:00